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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不动产登记目的

2023-04-27 来源:步旅网

不动产登记的真正目是便于切实维护所有权人及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结束不动产登记管理的混乱状况。便于提高行政管理机关效率,保证物权状况的公开和明示,防止行政机关滥用职权,损害权利人的利益。也便于维护社会公平,促进物尽其用,定分止争。

为了保护不动产权利人合法的财产权,保障不动产交易的安全。减少官员腐败程度,不动产登记能制止官员购置大量不动产,限制他们索贿和受贿行为。促进房地产市场更加公平地交易,有利于中央宏观调控的实施。彻查中国房产数量,有针对性地制定各项政策。改变政府激励机模式,有助于房地产市场调控。

不动产登记的类型有哪些

1、不动产首次登记:不动产首次登记主要是指不动产权利的第一次记录于不动产登记簿,如总登记和初始登记。

2、变更登记:变更登记主要针对不动产权利人的姓名或者不动产坐落等发生变化的情形。

3、转移登记:转移登记主要针对不动产权属发生转移的,如买卖、继承、赠予、以不动产作价入股等。

4、注销登记:注销登记适用于不动产权利灭失的情况。

5、更正登记:更正登记一般是登记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对登记簿的错误记载事项进行更正的行为。

6、异议登记:异议登记是指登记机构将事实上的权益人以及利害关系人所提出的异议申请记录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

7、预告登记:预告登记是为保全一项以将来发生的不动产物权变动为目的的请求权的不动产登记。

8、查封登记:查封登记是指不动产登记机构根据人民法院等提供的查封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将查封的情况在不动产登记簿上加以记录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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