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填写《商业性住房贷款转公积金(组合贷款)申请表》。
2、需要准备相关的材料,比如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已婚)、原商业贷款合同、原商业贷款还款明细等。
3、借款人个人征信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
4、借款人拥有稳定的收入以及具备一定的还款能力。
5、借款人必须符合当地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1、申请
借款人持购房合同和开发商售房许可证复印件、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储蓄磁卡、印章到各区县的建行房地产信贷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须携带结婚证或其他夫妻关系证明),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申请书”。
2、审核
贷款银行根据借款人提供的资料,考核借款人是否符合贷款条件,计算贷款额度,确定贷款期限。
3、签订借款合同
贷款银行审核借款人的申请后,借款人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不用房屋担保的签订质押合同)。
4、办理贷款担保手续
借款合同签订后,到相关部门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有两种担保方式,借款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其中的任何一种。
借款人可用自有、共有或第三人房产进行抵押。
(2)用国债、银行定期存单等贷款银行认可的有价证券进行质押,借款人持有价证券交贷款银行收押保管。
5、办理住房抵押保险手续
到产权部门办理完抵押或质押手续后,连同借款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房屋他项权证、抵押权证明书等借款资料交贷款银行办理房屋保险手续。
6、签订还款协议和划款
采用储蓄卡代扣方式还款的,借款人到储蓄网点办理还款代扣储蓄卡,并与贷款银行签订代扣协议,银行将款项划入售房单位;用于修、建房的贷款,借款人按借款合同支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