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二手房的首付是给卖家。但现在二手房交易可通过银行来做保,保证交易完成前的资金安全。这种类型是属于资金监管,正常是这样的。买方把首付款打到房产局指定的账号上面,再过户,过户再贷款,等所有手续办好了,银行贷款下来后才能拿到这个全款。
1、产权验证:
产权人及共有权人(卖方)、居间机构。
2、签署合同:
信贷员、居间机构、买卖双方。
3、填写合同:
整理资料根据客户提供的相关资料,填写合同。借款人的收入证明不足够时,需提供共同借款人并开具收入证明。收入证明上的单位名称与申请表单位名称必须一致。
4、缴费义务:
收取费用预审通过后,通知客户交费。
5、产权过户:
①领3份房地产买卖契约,填写不签名,契约上面空白处需盖居间机构的公司章(或签名)。
②领取申报表填写出一个市场成交价(交房产证原件及身份原件)。③、交印花税,买卖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出具一票据交费,递回单(印花税按成价1%交)。
④办理买卖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房产证原件及房产证配图纸2张,当面验证及签字按手印,出一个受理凭证即领证通知单,房产证原件收回。
⑤凭证,领契费、交易费、登证费收据,去交费。
⑥5个工作日后,凭领证通知单、身份证原件及契税发票领取新房产证。
6、收费盖章:
①、拿到新房产证,传真评估公司出正式报告,备抵押用。
②、打印好的委托书连同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填好)送银行盖章。
7、资料归档:
资料归档原则上是:在房管局过户的,7天左右可以归档,都没有确切的时间;归档时需产权人带着原件身份证在房管局1楼13号窗口归档;归档后,方可办理抵押。
8、抵押手续。
9、银行放款:
银行放款后,需向银行提供借款人的契税证明、房地产买卖契约的复印件,居间机构还需在二手房按揭转款确认书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