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于发生在本乡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农村房屋买卖,该房屋买卖合同认定有效。
2、对于将房屋出售给本乡以外的人员的,如果取得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的,可以认定合同有效。
3、对于将房屋出售给本乡以外的人员,未经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如果合同尚未实际履行或者购房人尚未实际居住使用该房屋的,该合同应作无效处理。
小产权房是国家不发产权证的,由乡村政府给你“乡产权房”的购房凭证。小产权房是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属于你和村集体私下签订的合同,并没有国家房管局和土地使用局发放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不会给予备案。
所谓产权证也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不得到法律承认。购房人要注意的是,因为小产权房实际上没有真正的法律认可的产权,所以由小产权房交易发生的金钱、房子纠纷不会受法律保护,吃亏也没地方伸冤。
大产权房对于购房者来说,是指买的房子具备《房屋所有权证》(即《不动产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有了这两个证,房子才可以被交易,房屋有质量问题你可以追究开发商的责任,买卖双方发生纠纷可以诉诸司法判决。
一般在购房人手里的是房产证或不动产证,而《土地使用权证》是留在开发商手里的。但在买新房时,必须请开发商出示,弄清楚土地使用年限是否是70年。根据土地性质是居住用地还是商业、旅游用地的区别,大产权房的土地使用权可以是70年、50年或40年。而小产权房则没有这两个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