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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买房可以写两个人的名字吗

2023-04-27 来源:步旅网

因为婚前购买的房子属于个人的婚前财产,不是共同财产。如果写两个人的名字,依法是可以的,可以以赠予的方式将另外一人的名字加进去。另一个人属于受赠方,受赠后,该房屋属于共同拥有或者约定按份共有。但是需要满足以下三点条件:

1、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关于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

2、房产赠与过户受赠人凭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根据《契税暂行条例》规定交纳契税,契税是房屋现 值价格百分之三,并领取契证。

3、房产赠与过户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赠人应在赠与房屋交付之日起三个月内持原房屋所有权证, 赠与书和契证及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到房屋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

婚前买房写两个人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吗

婚前买房写上两人名字属于共同财产,一般来说房产证上写着谁的名字,房子就属于谁。其他买房的归属情况:

一、婚前一方购买的房屋,付清所有房款的,属一方的婚前财产。

《婚姻法》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一)同时规定: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既然夫妻一方婚前付清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无疑是婚前财产。

二、婚后一方用个人财产购买的房屋,属一方的财产。

三、夫妻双方婚后一次性出资,取得房屋产权证书后离婚的。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只要夫妻间没有事先对于房产明确约定产权归属于其中一方,不论购房合同或者房屋所有权证书上面的购房人或者房屋所有权人是哪一方,不论购房合同或者房屋所有权证书上面是否载明共有人,不论夫妻双房的出资份额多少, 该房产均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共有。

四、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按《婚姻法》的基本原理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这一类的房屋还是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且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五、夫妻双方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包括贷款)房屋,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对于分割按揭房产,因为还存在继续偿还银行银行贷款的问题,由其中的一方取得房产,继续向银行偿还贷款本金、利息,同时向另一方支付房屋价值的一半。

如果夫妻双方婚前的首付和还贷部分归一个人所有,房子就属于这个人的个人财产,婚后还贷部分可视做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两人一人一半。如果是父母的给予的遗产也属于你个人财产,接受遗产或赠与时不必交太多费用就是些手续费之类,但如果日后要将房子出售,则要交比较重的遗产赠与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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