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内人士认为,从中长期来看,房价受到多重因素影响,房地产税只是其中一个变量。但短期来看,房产地税试点则是向社会传递强烈的调控信号,会扭转市场对于“房价永远涨”的预期,有稳定房价的作用。
不过,有业内人士认为,可以肯定的是,房地产税的落地,短期内对购房者的情绪将带来冲击。
首先,有个概念我们需要明确,那就是本次试点的房地产税和之前很多人提及的房产税并不一样。
房地产税,顾名思义,是对房地产征收的一种税费,不仅仅包括房屋本身,还包括土地使用权。房地产税可能将包括一切与房地产有直接关系的税,包含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房地产开发、转让、持有、出租等诸多环节,征税的对象是相关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
而房产税仅仅是针对房屋本身,并不包括土地相关的,这样我们就可以明确了,房产税只是房地产税的一部分。
在今年召开的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通过了在部分地区开展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
具体决定内容如下:
1、试点地区的房地产税征税对象为居住用和非居住用等各类房地产,不包括依法拥有的农村宅基地及其上住宅。土地使用权人、房屋所有权人为房地产税的纳税人。非居住用房地产继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执行。
2、国务院制定房地产税试点具体办法,试点地区人民政府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试点地区人民政府应当构建科学可行的征收管理模式和程序。
3、国务院按照积极稳妥的原则,统筹考虑深化试点与统一立法、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等情况确定试点地区,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本决定授权的试点期限为五年,自国务院试点办法印发之日起算。试点过程中,国务院应当及时总结试点经验,在授权期限届满的六个月以前,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试点情况,需要继续授权的,可以提出相关意见,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条件成熟时,及时制定法律。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试点实施启动时间由国务院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