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是卖方支付。房改房以前一般是单位上的福利房也称集资房,当时土地的性质为划拨,当时是有国家出70%,单位出30%然后取得土地的出让权。也就是可以上市交易,但是一部分单位的土地证是单位上的大证。现在缴纳土地出让金也就是土地使用权归购房者所有了,以前是单位上的土地使用权,现在归个人是要交纳出让金的。但是土地的性质一般还是划拨,个别城市不同。
房改房需要交纳土地出让金,计算公式为:当年成本价×建筑面积×1%/。
当年成本价:指的是该房产实际上市出售的当年,由政府颁布的房改房成本价,也就是“今年”的成本价。
北京市市区的房改房成本价为1560元/平米(部分郊区县有所下浮),也就是说,成本价房改房的土地出让金实际上就是15.60元/建筑平米;房改房在上市出售并且交纳土地出让金之后,其产权性质即等同于商品房产权了。
在我国的房地产管理法有关条例中,指出对于房改房土地出让金的支付,可以双进行协商进行支付的。不过根据很多的交易案例,这笔钱都是由卖方进行支付,现在我国房地产市场仍然高居不下,那么房改房对于卖方来说并不损失多少,这笔费用完全可以让卖方支付的。
1、政府主导拆迁,土地出让金返还用于建设购买安置回迁房;
2、政府主导拆迁,土地出让金返还用于拆迁(代理拆迁、拆迁补偿);
3、政府主导拆迁,土地出让金返还用于开发项目相关的基础设施建设;
4、土地出让金返还用于建设公共配套设施(学校、医院、幼儿园、体育场馆);
5、政府将土地出让金返还给其他关联企业或个人;
6、政府主导拆迁,土地出让金返还未约定任何事项,只是奖励或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