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5%~12%
1、单位和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低于5%,不得高于12%;
2、特别困难的地区可以暂时低于5%。
各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依据上述规定拟定本地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经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审核并报自治区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后,向社会公布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