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见证补贴申请有时间限制吗
根据《关于使用福建省职业培训“见证补贴管理信息系统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人社办{2015}194号)“持证人申请“见证补贴”的日期在取得职业培训结业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后的六个月内且不跨年;
根据《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职业培训、技能鉴定见证补贴有关工作的通知》(榕人社培〔2016〕38号)精神,个人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且办理实名制就业(求职)登记的申请人,按属地管理原则,向实名制登记地的县(市)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提出培训补贴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