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年满16周岁之日起3个月内,到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的居民身份证受理点办理申领手续。
注意:
未满16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由监护人代为申请。
办理材料:
1.申领人《居民户口簿》(原件)。若是集体户口的,需要本人常住人口登记表;
2.《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办理流程:
1.交验《居民户口簿》。
2.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3.缴纳证件工本费。
4.凭《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指定的公安派出所领取证件。
(微信扫码识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