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投靠成都落户办事指南:
办事规程:
1、被申请人自愿到我市落户
2、被申请人符合我市入户政策
3、具备与申请理由相对应的申报材料
前置条件:
与本市人员结婚满3年的,在夫妻双方或其直系亲属的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入户
所需材料:
1、《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上网下载)
2、夫妻双方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3、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4、入本人产权住房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入直系亲属住房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入直系亲属户口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住佐证材料、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备注:
1、省内居民办理迁移前,必须到居住地派出所进行居住登记。
2、办理夫妻投靠,需夫妻双方均到场。
3、请前往落户地公安办证中心办理。(也可以通过成都公安微户政进行办理)
办理时限:资料齐全当场办理
办事机构:入户地的区(市)县公安局办证中心
办公地址:入户地的区(市)县公安办证中心(未成立办证中心的郊区(市)县到派出所)
联系方式:028-68382288
办公时间:工作日 上午9:00-下午-17:00
备注说明:必须本人持证到场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