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标准】
每人1000元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补贴对象】
在2020年4月26日至12月31日期间新招用湖北籍劳动者的用人单位。
【申请条件】
1、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单位除外);
2、在2020年4月26日至12月31日期间新招用湖北籍劳动者;
3、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就业登记,并按规定缴纳3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