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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退税怎么计算出来的 出口退税额怎么计算

2023-05-30 来源:步旅网

出口应退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给予免征抵扣和退税的税额;

当期给予免征抵扣和退税的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出口货物不予免征抵扣和退税的税额;

当期出口货物不予免征抵扣和退税的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的离岸价(FOB)×外汇人民币牌价×(增值税规定税率-退税率)。

出口应退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给予免征抵扣和退税的税额;

当期给予免征抵扣和退税的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出口货物不予免征抵扣和退税的税额;

当期出口货物不予免征抵扣和退税的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的离岸价(FOB)×外汇人民币牌价×(增值税规定税率-退税率)。

1、出口退税计算公式如下:(1)一般贸易、加工补偿贸易和易货贸易出口货物应退税额=计税依据×适用退税率;(2)委托加工收回后出口的货物应退税额=原材料金额×退税率+工缴费金额×14%;(3)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应退税额=计税依据×退税率-销售进口料件应抵减退税额。

2、出口退税的定义:出口退税分为三种方式:免税、免退税、免抵退税。其中,免税就是不交税,不用算,也不用管。需要计算和理解的,只有退税,也就是我们简称为出口退税的出口货物退(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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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出口退税计算公式如下:(1)一般贸易、加工补偿贸易和易货贸易出口货物应退税额=计税依据×适用退税率;(2)委托加工收回后出口的货物应退税额=原材料金额×退税率+工缴费金额×14%;(3)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应退税额=计税依据×退税率-销售进口料件应抵减退税额。

2、出口退税的定义:出口退税分为三种方式:免税、免退税、免抵退税。其中,免税就是不交税,不用算,也不用管。需要计算和理解的,只有退税,也就是我们简称为出口退税的出口货物退(免)税。

出口退税该怎么计算?

出口退税额=(金额)/(1+率)* 出口退税率。

如果你的企业只有出口业务,出口退税就是出口商品的出口收入×出口商品的退税率,如果你的企业既有出口业务又有内销业务,你单证收齐的当月有应交,当月单证收齐的出口销售收入×出口商品退税率计算出的出口退税就是出口递减内销,

税务不用退税,单证收齐的当月有留抵税额,留抵税额大于当月单证收齐的出口销售收入×出口商品退税率计算出的出口退税额,

当月的退税就是当月单证收齐的出口销售收入×出口商品退税率计算出的出口退税额,如果留抵税额小于当月单证收齐的出口销售收入×出口商品退税率计算出的出口退税额,当月的退税就是留抵税额,余额是出口递减内销。

扩展资料:

(1)必须是、消费税征收范围内的货物。、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包括除直接向农业生产者收购的免税农产品以外的所有应税货物,以及烟、酒、化妆品等11类列举征收消费税的消费品。

之所以必须具备这一条件,是因为出口货物退(免)税只能对已经征收过、消费税的货物退还或免征其已纳税额和应纳税额。未征收、消费税的货物(包括国家规定免税的货物)不能退税,以充分体现"未征不退"的原则。

(2)必须是报关离境出口的货物。所谓出口,即输出关口,它包括自营出口和委托代理出口两种形式。区别货物是否报关离境出口,是确定货物是否属于退(免)税范围的主要标准之一。

凡在国内销售、不报关离境的货物,除另有规定者外,不论出口企业是以外汇还是以人民币结算,也不论出口企业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视为出口货物予以退税。

对在境内销售收取外汇的货物,如宾馆、饭店等收取外汇的货物等等,因其不符合离境出口条件,均不能给予退(免)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出口退税

出口退税率怎么算公式是什么

法律主观:

出口退税率指出口产品应退税额与计算退税的价格比例。它反映出口产品在国内已纳的税收负担。一、出口退税率如何计算1994年税制改革后,我国出口产品的退税率与征税税率是一致的,但在执行中发现存在少征多退、退税额增长速度远远大于征税增长速度,退税规模超出财政负担能力等问题。为了既支持外贸事业发展,又兼顾财政紧张的实际情况,先后两次调低了出口货物的退税率。自1996年1月1日起(含1月1日),报关离境的出口货物按照下列税率计退。(1)煤炭、农产品出口退税率为3%;(2)以农产品为原料加工生产的工业品和除煤炭、农产品以外按13%税率征收的货物(如小农具、农药、化肥等),以及从小规模纳税人收购的符合退税条件的货物(农产品除外),出口退税率为6%;(3)按17%税率征收的一般工业品,出口退税率为9%;(4)外贸企业委托生产企业加工收回后出口的货物,其支付的工缴费部分的退税率为14%。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出口退税的"从低退税"原则,考虑到征税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对出口的农产品,如果专用注明的税率是17%,也只按3%的退税率计算退税;对出口的以农产品为原料加工生产的工业品和一般工业品,如果专用注明的税率是13%,则分别按3%和6%的退税率计算退税。二、出口退税具体怎么算的1、一般贸易(1)出口退税计算公式: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征税率-当期全部进项税额当期应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退税税率(2)以上出口退税计算公式的有关说明:①当期进项税额包括当期全部国内购料、水电费、允许抵扣的运输费、当期海关代征等税法规定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②外汇人民币牌价应按财务制度规定的两种办法确定,即国家公布的当日牌价或月初、月末牌价的平均价。计算方法一旦确定,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更改。③企业实际销售收入与出口货物报送但、外汇核销单上记载的金额不一致时,税务机关按金额大的征税,按出口货物报关单上记载的金额退税。④应纳税额小于零的,结转下期抵减应交税额。出口退税计算的举例说明:例1、某鞋厂2000年3月出口鞋30000打,其中:(1)28000打以FOB价成交,每打200美元,人民币外汇牌价为1:8.2836元;(2)2000打以CIF价格成交,每打240美元,并每打支付运费20元、保险费10元、佣金2元,人民币外汇牌价为1:8.2836元。当期实现内销鞋19400打,销售收入34920000元,销项税额为5936400元,当月可予抵扣的进项税额为10800000元,鞋的退税率为13%。用“先征后退”方法计算应交税额和应退税额。计算出口自产货物销售收入:出口自产货物销售收入=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到岸价格-运输费-保险费-佣金)×外汇人民币牌=28000×200×8.2836+2000×(240-20-10-2)×8.2836=49834137.60(元)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征税率-当期全部进项税额=5936400+49834137.60×17%-10800000=3608203.39(元)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退税税率-49834137.60×13%=6478437.89(元)。三、降低出口退税率有什么影响呢高盛认为,相比真正的人民币升值2%,减少出口退税率的做法对于调整中国外部不均衡的作用甚微。因为不相应地减少进口关税率,会扭曲相关的进出口价格。这种做法不会增加中国的进口需求,并且也不会减少通胀压力。首先,减少出口货物退税率等同于在出口商品上给国内的出口商加税,在没有相配套的进口关税降低的情况下,产生的效应等同于人民币名义汇率升值再加上进口关税增加,只会使社会财富流失。单方面减少出口退税只能降低出口需求,并不会增加进口需求。与之相比,提高人民币名义汇率能够同时调整进出口两方面的需求,在减少出口需求的同时增加进口需求,可以更有效地帮助中国减少贸易顺差。人民币名义汇率的升值也可以减少国内的通胀压力,升值以后金融环境立即得到紧缩。而且目前尚没有任何一个市场存在对税率的对冲机制,如果税率经常发生变化的话,将造成额外的效率损失,并使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减弱。以上就是本文的全部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能给大家解答心中的疑问。他们一天24小时在线,能随时为大家解答法律疑惑。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第八条

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必须通过设立海关的地点进境或者出境。在特殊情况下,需要经过未设立海关的地点临时进境或者出境的,必须经或者授权的机关批准,并依照本法规定办理海关手续。

出口退税怎么计算

1.先计算当期应纳税额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上期留抵税额=0(假设无内销)-(5800/1.17*17%-6000*(17%-9%))-0(假设为零)=-(843-480)=-363

其中:

当期免抵退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6000*(17%-9%)=480

2.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额抵减额=6000*9%=540

3.当第1.项计算结果为正数时,不退税;

当第1.项计算结果为负数时,要将第1.2.项计算结果的绝对值进行比较,小者为当期应退税额. |-363|<540故。就单纯该单而言,你的退税为363.你的利润=收入-成本=(6000+363)-5800=563.

扩展资料:

出口退税主要实行两种办法:

1.对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实行免税和退税的办法,即对出口货物销售环节免征,对出口货物在前各个生产流通环节已缴纳予以退税;

2.对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出口的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对出口货物本道环节免征,对出口货物所采购的原材料、包装物等所含的允许抵减其内销货物的应缴税款,对未抵减完的部分再予以退税。

出口退税的税款实行计划管理。财政部每年在财政预算中安排出口退税计划,同国家税务总局分配下达给各省(区、市)执行。不允许超计划退税,当年的计划不得结转下年使用。

出口企业的出口退税全部实行计算机电子化管理。通过计算机申报、审核、审批,从2003年起启用了“口岸电子执法系统”出口退税子系统。对企业申报退税的报关单、外汇核销单等出口退税凭证,实现了与签发单证的机关信息对审的办法,确保了申报单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条件:

(1)必须是、消费税征收范围内的货物。、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包括除直接向农业生产者收购的免税农产品以外的所有应税货物,以及烟、酒、化妆品等11类列举征收消费税的消费品。

之所以必须具备这一条件,是因为出口货物退(免)税只能对已经征收过、消费税的货物退还或免征其已纳税额和应纳税额。未征收、消费税的货物(包括国家规定免税的货物)不能退税,以充分体现"未征不退"的原则。

(2)必须是报关离境出口的货物。所谓出口,即输出关口,它包括自营出口和委托代理出口两种形式。区别货物是否报关离境出口,是确定货物是否属于退(免)税范围的主要标准之一。凡在国内销售、不报关离境的货物。

除另有规定者外,不论出口企业是以外汇还是以人民币结算,也不论出口企业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视为出口货物予以退税。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出口退税

外贸出口退税计算公式

出口退税分为三种方式:免税、免退税、免抵退税。其中,免税就是不交税,根本不用算,也不用管,需要计算和理解的,只有退税,这也是我们把出口货物退(免)税简称为出口退税的原因。

基本概念

1、出口货物退(免)税是在国际贸易业务中,对我国报关出口的货物退还或免征在国内各生产环节和流转环节按税法规定交纳的和消费税。

2、出口退税,实际是出口免、退税。由于实行的间接计税法,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应纳税额=销项-进项,所以在实际操作中,销项是免的,进项是退的,取得退税款。值得注意的是,出口退税的退税款和其他类型的退税不一样,出口退税,退的是进项税额;其他退税,退的是应纳税额。所以在申报表中,免抵退货物应退税额,和进项转出一样为可抵扣税额的负数,原因就是,该笔进项已经退还给你了,自然不可以再抵扣,应该从可抵扣税额中减除。

核心原理

1、对出口产品退税是一个“国际惯例”而非“优惠”。国家将出口货物出口前在国内生产、流通环节实际承担的、消费税,在货物报关出口后退还给出口企业,使出口货物以不含税价格进入国际市场,有效地避免国际双重课税。企业退税的实质是退国内生产流转环节已征,来料加工退国内料件国内劳务已征。

2、出口退税是为了将出口货物的整体税负归零。原因很简单,就是鼓励出口,降低出口货物的价格,提高本国货物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

3、公平税负原则:为了保证各国商品在参与国际贸易时能够公平竞争,消除因各国税收不同,造成的出口货物税收含量差异,要求各国按照国际惯例,退还已征收的出口货物间接税,以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

4、零税率原则:征多少,退多少。国家利用退税率来实现宏观目标,如产业结构设定低退税率来低附加值的产品出口,设定高退税率来鼓励高附加值的产品出口。所以,尽管零税率那退税率应该全部是17%,国家还要设置不同档次的退税率。的退税率不一定等于税率,出口退税率有17%、14%、13%、11%、9%等几档,是为了通过退税率来控制出口的原因。鼓励出口呢,退税率就高点,控制出口呢,退税率就低点。退税率为0,就是不免不退了。

主要类型

1、又免又退

一般纳税人,既有销项,又有进项,为把税负归零,自然是销项免,进项退,又免又退。

2、只免不退

如果出口的货物没有进项,自然是只免销项,进项没有就不用退了。比如小规模纳税人、免税产品,都是没有进项的情况。只免不退,就达到了税负归零的目的。

3、不免不退

针对的是不鼓励出口的货物。比如原油,自己都不够用,还得进口,能让你出口就不错了,就不要想出口退税的事了,想想那些禁止出口的货物。

退税方式和计算

出口退税分为三种方式:免税、免退税、免抵退税。其中,免税就是不交税,根本不用算,也不用管,需要计算和理解的,只有退税,这也是我们把出口货物退(免)税简称为出口退税的原因。

(一)外贸企业:免、退税

案例一:某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外贸企业收购一批货物报关出口,收购货物取得的专用上注明的购货金额为100000元,额为17000元,款项已银行存款支付。该货物的退税率为13%,出口销售价格为15000美元(汇率1:8.30)。

1、采购货物时:

借:库存商品 100,000

应交税费-应交(进项)17,000

贷:银行存款 117,000

2、出口销售免税,货款折合人民币:

借:银行存款 124,500 (15000×8.3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24,500

3、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100,000

贷:库存商品 100,000

4、计算不予退还的进项税额:

100000×(17%-13%)=4,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4,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进项税额转出)4,000

5、应收出口退税:

借:应收出口退税 13,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出口退税)13,000

6、收到出口退税:

借:银行存款 13,000

贷:应收出口退税 13,000

案例二:某外贸企业购进出口货物一批,含税货值人民币100万元。货物以离岸价(FOB)20万美元报关出口。外汇核算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办法,货物报关出口当日的外汇牌价中间价为 16.6。该出口货物的退税率为15%。

1、如货物已验收入库,已到,货款已付时:

借:库存商品—库存出口商品 854,700.85

应交税费——应交(进项税额) 145,299.15

贷:银行存款 1,000,000.00

2、核算出口退税额时:

(1)核算应退税额

借: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款 128,205.13(外购价格退税率)

128,205.13=854,700.8515%

贷:应交税费—应交(出口退税) 128,205.13

(2)不予退税进项税额转出

借:主营业务成本—一般贸易出口销售成本 17,094.02(外购价格不予退税率)

17,094.02=854,700.85(17-15%)

贷:应交税费—应交(进项税额转出) 17,094.02

3、出口货物报关销售时:

借:应收外汇账款—XX外商 1,320,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一般贸易出口销售收入 1,320,000.00

4、结转出口商品成本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一般贸易出口销售成本854,700.85

贷:库存商品—库存出口商品 854,700.85

5、收到退税款时:

借:银行存款 128,205.13

贷: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款 128,205.13

6、开户银行以1:6.5买入价将该笔外汇全部结汇时:

借:银行存款—人民币户 1,298,700.00

财务费用—汇兑损益 19,980.00

贷:银行存款—美元户 1,318,680.00

7、月末结转损益时:

(1)结转出口销售收入

借:主营业务收入—一般贸易出口销售收入 1,320,000.00

贷:本年利润 1,320,000.00

(2)结转出口销售成本

借:本年利润 871,794.87

贷:主营业务成本—一般贸易出口销售成本871,794.87

(二)生产企业:免、抵、退税

外贸企业日常业务中,大量的常见的贸易类型,主要是一般贸易(出口贸易)和加工贸易(来料加工和进料加工)这两种。一般贸易是与加工贸易相对而言的贸易方式。指将货物单边输出关境的出口贸易方式。

免:是指对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免征本企业生产销售环节;

抵:是指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所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动力等所含应予退还的进项税额,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

退:是指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在当月内应抵顶的进项税额大于应纳税额时,对未抵顶完的部分予以退税。

由于生产货物所涉及的可抵扣的原材料、水电、运费等众多,无法准确清分出口部分和内销部分各自对应的进项,就无法准确核算出口应退的进项税部分。假设能够准确核算各自的进项,那么内销的销项-进项=应纳税额交税,出口对应的进项退税,交给国税局,国税局再退给你,双方岂不是都很累。

所以抵,就是用出口对应的应退进项,抵顶内销对应的应纳税额,最终确认退税的部分。抵就是一个计算退税的过程,其实质就是计算全部的应纳税额。退税能抵完了,应纳税额就是正的,只交税就行,如果该退的税抵不完,应纳税额就是负数,这个数就该退税。(本文转自会计网)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如何计算?

外贸公司的退税=工厂买入价格*退税率

如果你从工厂买入的价格是1元,也就是如果工厂给你开的票上的价格是1元。 那么你的退税就是1*16%=0.16元。 

现在有专门的退税代理, 可以找代理帮你退税, 不过他们要从中收取费用。 拿到退税的时间一般为2-3个月。 

扩展资料:

退税流程

出口退税的一般程序及附送资料 出口退税登记的一般程序:

1、有关证件的送验及登记表的领取 企业在取得有关部门批准其经营出口产品业务的文件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工商登记证明后,应于30日内办理出口企业退税登记。

2、退税登记的申报和受理 企业领到“出口企业退税登记表”后,即按登记表及有关要求填写,加盖企业公章和有关人员印章后,连同出口产品经营权批准文件、工商登记证明等证明资料一起报送税务机关,税务机关经审核无误后,即受理登记。

3、填发出口退税登记证 税务机关接到企业的正式申请,经审核无误并按规定的程序批准后,核发给企业“出口退税登记”。

4、出口退税登记的变更或注销 当企业经营状况发生变化或某些退税发生变动时,应根据实际需要变更或注销退税登记。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退税

出口退税如何计算举例

现就出口退税的计算问题,举例如下:

例,某外贸企业2月初购进坯布进价30万元,委托某服装厂加工成服装出口,支付加工费2万元,自营出口销售收入4万美元;出口小五金125万美元,进价1000万元;从小规模纳税人处收购香料出口,取得普通,收购价20万元;直接收购柑桔出口,购进价10万元。该公司1月份进养出进口澳毛到岸价100万美元,假设进口实征关税20万元、实征20万元。该批进口货物于2月初全部销售,销售收入900万元。

该公司2月份应退税额的计算如下(公司出口退税申报单证假定齐全):

租房何必押一付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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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购进坯布,加工成服装出口

应退税额=(30+2)×17=5.44(万元)

(2)出口小五金

应退税额=1000×17%=170(万元)

(3)出口香料油

应退税额=20÷(1+6%)×6%=1.13(万元)

(4)直接收购柑桔出口不退税

出口退税计算公式?

比如你公司产品退税率为15%,那么

不免征退差税额为:300*(17%-15%)=6万

内销销项税:200*17%=34万

进项税450万>(6+34),所以留抵税额为450-6-34=410万

如果贸易方式为一般贸易出口,就简单些

300*15%=45万<留抵税额410万,那么应退税额就是45万

最直接方法,就看出口退税汇总表24栏,如果当期有数据,那么就有退税额。

出口退税涉及税金计算太多,很多时侯要在操作时才有机会去明白计算的依据,口头上说不清。

出口退税:“免、抵、退”税计算简便方法

“免”税,是指对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免征本企业生产销售环节;“抵”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所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动力等所含应予退还的进项税额,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退”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在当月内应抵顶的进项税额大于应纳税额时,对未抵顶完的部分予以退税。

〖原理分析〗

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内销的销项税额-(内销的进项税额+外销的进项税额)

=内销的销项税额-内销的进项税额-外销的进项税额

=内销的应纳税额-外销的进项税额

外销进项税额中,由于我国的的征税率和退税率存在着不一致,中间的差额部分不予退税,我们称为“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税额”。所以要在上边的公式中剔出该部分数额,公式变为:

应纳税额=内销的销项税额-内销的进项税额-(外销的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税额)

数算后变为:应纳税额=内销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税额)

算出后的结果,无非是两种:>0,不涉及退税的问题;<0,需要进一步计算。这个得出的负数不一定是全部应退的税额,如果全部内销的情况下,当期的进项大于销项也会出现应纳税额为负的情况,所以,我们还要计算税法最多允许退多少,即: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的退税率,算完比较,哪个小按哪个退,出口退税额就出来了。

其实过程很简单,以上我们没考虑有免税购进原材料的情况,有这种情况只是在上边的基础上作一个修正。具体我们来看一下:

出口“免、抵、退”税的计算方法,计算分两种情况:

1、出口企业全部原材料均从国内购进,“免、抵、退”办法基本步骤为五步:

第一步剔税:计算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退税率)

第二步抵税:计算当期应纳税额

当期应纳税额=内销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第一步计算的数额)-上期留抵税额

第三步算尺度:计算免抵退税额

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的退税率

第四步比较:确定应退税额(第二步与第三步相比,谁小按谁退):

注意:第二步大于第三步的情况下,当期应纳税额与确定的应退税额的差额为下期留抵税额。

第五步确定免抵税额:第三步算尺度的免抵退税额与第四步比较确定的应退税额的差额为当期的免抵税额。

2、如果出口企业有免税购进原材料的情况,计算过程依然为五步,不同的是第一步和第三步需要做一个修正,具体步骤如下:

第一步修正的剔税额:

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免税购进原材料的价格)×(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退税率)

第二步抵税:计算公式同上。

第三步修正的尺度:

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免税购进原材料的价格)×出口货物的退税率

第四步比较:同上。

第五步确定免抵税额:同上。

〖例题〗某自营出口的生产企业为一般纳税人,适用的税率17%,退税率15%。2002年11月和12月的生产经营情况如下:

(1)11月份:外购原材料、燃料取得专用,注明支付价款850万元、额144.5万元;外购动力取得专用,注明支付价款150万元、额25.5万元,其中20%用于企业基建工程;以外购原材料80万元委托某公司加工货物,支付加工费取得专用,注明价款30万元、额5.1万元,支付加工货物的运输费用10万元并取得运输公司开具的普通。内销货物取得不含税销售额300万元,支付销售货物运输费用18万元并取得运输公司开具的普通;出口销售货物取得销售额500万元。

(2)12月份:免税进口料件一批,支付国外买价300万元、运抵我国海关前的运输费用、保管费和装卸费用50万元,该料件进口关税税率20%,料件已验收入库;出口货物销售取得销售额600万元;内销货物600件,开具普通,取得含税销售额140.4万元;将与内销货物相同的自产货物200件用于本企业基建工程,货物已移送。

要求:(1)采用“免、抵、退”法计算企业2002年11月份应纳(或应退)的。

(2)采用“免、抵、退”法计算企业2002年12月份应纳(或应退)的。

〖答案〗

11月份:

进项税额=144.5+25.5×(1-20%)+5.1+(10+18)×7%=171.96(万元)

出口退税的计算:

第一步剔税: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500×(17%-15%)=10(万元)

第二步抵税:当期应纳税额=300×17%-(171.96-10)=-110.96(万元)

第三步算尺度:免抵退税额=500×15%=75(万元)

第四步比较:第二步大于第三步,所以当期应退税额=75(万元)

第五步确定免抵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75-75=0(万元)

留待下期抵扣税额=110.96-75=35.96(万元)

12月份:

免税进口料件价格=(300+50)×(1+20%)=420(万元)

出口退税的计算:

第一步修正的剔税额: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600-420)×(17%-15%)=3.6(万元)

第二步抵税:当期应纳税额=140.4÷1.17×17%+200×(140.4÷1.17÷600)×17%-(0-3.6)-35.96=-5.16(万元)

第三步修正的尺度:免抵退税额=(600-420)×15%=27(万元)

第四步比较:第三步大于第二步,所以当期应退税额=5.16(万元)

第五步确定免抵税额:当期免抵税额=27-5.16=21.84(万元)

如何计算退税盈利?

如何计算退税盈利?

计算出口退税的方法一种是: 当期应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退税税率 另外一种是:退税收入=采购成本÷(1+率)×出口退税率 假设三色戴帽熊率为17%、出口退税率为15%。已从供应商处得知供货价为每只6元(含17%),FOB出口的价格定位1美金,外汇牌价为8,试算9120只三色戴帽熊的出口退税收入? 解:如果按照第一种方法: 当期应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退税税率 =1×8×9120×15% =10944 按照第二种方法计算: 退税收入=采购成本÷(1+率)×出口退税率 =6×9120÷(1+17%)×15% =7015.38元 两种计算方法算出来的结果差距非常大! 请问哪一种方法正确呢? 这两种方法适用范围不同,一是“免、抵、退税办法”;二是“先征后退” “免、抵、退”税适用于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出口的自产货物的, 计税依据为出口货物的离岸价,退税率与外贸企业出口货物退税率相同。其特点是,出口货物的应退税款不是全额退税,而是先免征出口环节税款,再抵减内销货物应纳税额,对内销货物应纳税额不足抵减应退税额部分,根据企业出口销售额占当期(1个季度)全部货物销售额的比例确定是否给予退税。 “先征后退”税办法,适用于没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委托出口的自产货物。其特点是,对出口货物出口环节照常征收、消费税,手续齐全给予退税。征税由主管征税的国税机关负责,退税由主管出口退税的国税机关负责。 目前,我国企业出口商品主要有生产企业自营(委托)出口和通过外贸出口两种方式,相应地,出口退税形成了生产企业自营(委托)出口与外贸出口两种不同的退税方式。因为生产企业自营(委托)出口与外贸出口计算出口退税有差异,导致二者税负有较大区别,纳税人应结合自身情况,尽可能采用税负低、出口退税多的出口方式。 现行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应退税额,依进项税额计算,具体计算公式为:应退税额=购进货物的进项金额×退税率;对出口货物库存账和销售账均采用加权平均价核算的企业,应退税额=出口货物数量×加权平均进价×退税率,其退税依据是外贸企业购进出口货物的进价。而生产企业自营(委托)出口应退的是执行“免、抵、退”或“先征后退”,出口退税的税额取决于出口的离岸价销售收入及其进项税额。 企业采用自营(委托)出口,自行办理出口退税的形式,同把货物销售给外贸企业出口,由外贸企业办理出口退税的形式税负有何差异呢?这两种形式因为在退税方面采用不同的退税方式,由此产生了不同的结果。 例如:某中外合资企业A公司以农产品为原材料生产工业品出口,1999年自营出口20000万元,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为1500万元,该公司自营出口执行先征后退,征税率为17%,退税率为13%,年应纳额为:20000×17%-1500=1900万元,出口环节应退:20000×13%=2600万元。征税机关可征1900万元,退税机关应退税2600万元,退税扣减征税后,该企业实际可得到的税收补贴为700万元。 假设A公司有关联外贸B公司,A公司把产品以同样的价格销售给B公司,B公司再以同样的价格销售到境外,A公司开具专用价税合计20000万元,则A公司应纳为:20000÷(1+17%)×17%-1500=1406万元,B公司可得到退税:20000÷(1+17%)×13%=2222万元。 税务机关征税1406万元,退税机关退税2222万元,A、B两公司实际可得到的税收补贴为2222-1406=816万元。 通过以上例子,我们不难发现,同样的外销收入,却产生了不同的结果。从A、B两公司来看,自营出口实际得到的税收补贴是700万元,而通过外贸出口实际得到的税收补贴是816万元,两者相差达到116万元。显然,通过外贸出口对A、B公司更加划算。 如果A利润为10%约2000万,则通过关联外贸公司出口利润会增加一点,增加值约是A直接出口利润的112/2000=5%,即原来赚100,现在赚105.追问以我的问题为例,能帮我详细算一下么?

以我的问题为例,能帮我详细算一下么?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政策

对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外贸企业收购货物直接出口,国家免征出口销售环节;在货物出口后按收购成本和规定的退税率计算退还国内采购环节支付或负担的,不予抵扣或退税部分转入出口货物销售成本。

外贸企业出口货物的计算,应依据购进出口货物专用上所注明的进项金额和退税税率计算,即应退税额=外贸收购不含购进金额×退税税率。出口货物退(免)税的税率,即出口退税率是指出口货物的应退税额与计税依据之间的比例。这里所说的计税依据,是指具体计算应退(免)税款的依据和标准。目前对生产企业出口货物计算办理退(免)税,以出口货物离岸价格作为计税依据;对外贸企业出口货物计算办理退税,以出口数量和货物购进金额作为计税依据。例:某服装进出口公司从某服装厂购进服装10000套,单价120元,购进金额120万元,进项税额20.4万元,货款已通过银行存款支付,并取得专用。该公司于2008年9月将服装全部出口,并取得了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出口收汇核销单,办妥出口退税手续。出口货物离岸价格为20万美元。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08年10月21日下发的《关于提高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财税[2008]138号)规定,自2008年11月1日起,将部分纺织品、服装、玩具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4%。(具体执行时间,以出口货物报关单上海关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

应退税额=外贸收购不含购进金额×退税税率=1200000×14%=168000(元)

法律依据:

《关于外贸企业出口视同内销货物进项税额抵扣有关问题的通知》

一、各级国税机关要按照《通知》规定加强对外贸企业出口视同内销征税货物进项税额抵扣的管理,严格人工审核及信息比对,同时征、退税部门要加强征退税工作衔接,紧密配合,共同防范外贸企业将同一张专用既用于申报出口退税又用于进项税额抵扣(即“一票两用”)行为的发生。

二、对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已办理退税,但因无法按规定期限补齐有关单证或复核信息有误的,国税机关已按规定追回相应的已退税款、需视同内销征税的出口货物,外贸企业购进货物取得的专用如何处理的问题,《通知》中没有明确规定。经电话请示国家税务总局,对这种情况下外贸企业购进货物取得的专用可比照《通知》中未办理过退税的进项进行处理。外贸企业应在退税款返纳入库的次日起30天内,填具进项明细表,持税收通用缴款书向主管退税的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贸企业出口视同内销征税货物进项税额抵扣证明》(以下简称《证明》),并在《证明》的备注栏注明税款已返纳入库及税票号码。主管退税的税务机关对外贸企业填开的进项明细表、缴款书及返纳税款入库的情况进行认真核实后,开具《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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