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现在可以商贷,公积金混合贷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0 0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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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15 01:11

法律主观:

这两个贷款是可以组合的。商业贷款转组合贷款条件为: 1、你需要在在申请贷款前已经按期、足额、未间断的缴存 住房公积金 ; 2、你所购的住房是用来自己居住的普通住房; 3、你必须是所购自住住房的 房屋所有权 人或共有权人; 4、拥有稳定的工作经济收入来源并且可以按期还本付息; 5、能够提供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公司作还款保证或银行认可的有价证券作质押。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 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法律客观: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 退休 的; 3、完全 丧失劳动能力 ,并与单位终止 劳动关系 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自住 住房贷款 本息的; 6、租房自住的; (职工本人及配偶在 北京 市无自有住房且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 商品房 ,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7、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8、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9、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 解除劳动关系 的; 10、在职期间判处 死刑 、判处无期徒刑或 有期徒刑 刑期期满达到国家法定 退休年龄 的; 11、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职工符合本办法》第四条 1、5、6、7、8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配偶可以同时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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