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0 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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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3-07 06:36
[用法用量] 口服:每日0.05~0.25mg/kg(2~10mg/m2),分次服用,共4~7日,本品与强的松合用,可能比单用更有效,联合用药通常间歇地进行,对治 疗有效者延长疗程超过一年不会改变疗效。若无明显骨髓毒性,在4~6周内重复给药。 多发性骨髓瘤:本药与强的松併用较单独使用本药有效。典型的□服投药為0.15 mg∕公斤∕天,分次给药,持续4天,间隔6星期后重覆给药。 卵巢腺癌:典型治疗计划為□服0.2 mg∕公斤∕天,為期5天。每4-8星期或一旦骨髓恢復后立即重覆给药。本药亦曾以静脉注射来治疗卵巢癌。 恶性黑色素瘤:本药局部灌注曾被用為早期恶性黑色素瘤手术之辅助治疗,以及作為晚期但局部疾病之姑息治疗。 软组织肉瘤:本药局部灌注曾被用来治疗各阶段之软组织肉瘤,通常配合外科手术治疗。真性红血球过多症:缓解诱导之使用剂量為每天6- 10mg,為期5-7天,以后每天投予2-4 mg,直到达成令人满意之疾病控制。维持治疗剂量為每週2-6 mg。维持治疗期间应仔细监测血液变化,应 经常以血球计数结果调整剂量。 肾障碍之用量:中度至严重肾障碍病患,其静脉製剂之初期剂量应减少50%,依血液反应决定后续剂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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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3-07 06:36
【用法与用量】 1.多发性骨髓瘤:口服。每日0.15mg/kg,分次服用,共4日,6周后重复疗程,本品与强的松合用,可能比单用更有效,联合用药通常间接性地进行,以治疗有效者延长疗程超过一年不会改进疗效,静脉滴注:0.4mg/kg(16mg/m2),在外周血细胞计数恢复的条件下,可于适当间隔后重复用(如每4周1次),高剂量方案静脉注射量一般是100~200mg/m2(2.5~5.0mg/kg,但当剂量超过140mg/m2时,应辅以自体骨髓移植。 2.晚期卵巢癌:口服。每日0.5mg/kg,共5日,当外周血象恢复时或每4~8周重复疗程。静脉注射:单一药物应用时,剂量为1mg/kg(40mg/m2 ),通常于4周后重复,与其他细胞毒性药联合应用时,静脉注册剂量为0.3~0.4mg/kg(12~16/m2 ),间隔4~6周。 3.乳腺癌:口服。每日0.15mg/kg或6 mg/m2 ,共5日,每6周重复疗程,当发现有骨髓毒性时减低剂量。 4.真性红细胞增多症:诱导缓解期。每日用6——10mg,共5——7日,之后每日2~4mg,直到满意地控制症状。 5.儿童晚期神经母细胞瘤:100~240mg/m2 ,每4~6周重复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