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0 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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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14 20:03
法律分析:没有结婚证而起诉离婚的,根据法律规定要按不同的情况进行不同的处理。未按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要求离婚的,应当分两种情况区别对待:1 在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实施前,男女双方已符合结婚实质条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如感情确已破裂,人民*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在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实施后,男女双方,人民*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的按非法同居关系处理。2 如果不是事实婚姻,没有结婚证,所以是非法同居关系,并不具备法律上的婚姻效力,关系可以随时解除,不存在离婚问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