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个法律问题!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0 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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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13 05:41

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成年人,村民A和村民B理应对于爬树摘果子的危险性有充分的预见。
如果经过村民B同意后,踩着他的车去爬树摘果子的村民A失足致死,村民B就要承担相应责任。如果村民B不知情,那B不用承担民事责任。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13 05:41

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先说个之前网上传的沸沸扬扬一个案例,某村民私自采摘村委会种植的杨梅树跌落致死,家属起诉村委会承担赔偿责任,这个案子经过一审二审,再到再审,最终判决村委会不承担赔偿责任。再审认为,村委会作为该村景区管理人,虽负有保障游客免遭损害义务,但义务仅限于景区管理人的管理和控制能力范围之内,村委会并未向村民或游客提供免费摘杨梅活动,杨梅树本身并无安全隐患,不能要求村委会对景区内所有树木加以围蔽、设置警示标志,村民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成年人,应当充分预见攀爬杨梅树采摘杨梅的危险性。(摘录)这个案例我认为和这个大同小异,当然,如果是b让a踩着b的车爬上去摘,那就是另外的问题了,看具体案情具体分析了。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13 05:42

如果A攀爬是经过B的同意的(只要B在现场,不反对就是默认同意),B要承担责任。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13 05:42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成年人,村民A和村民B理应对于爬树摘果子的危险性有充分的预见。
故,经过村民B同意后,若踩着他的车去爬树摘果子的村民A失足致死,村民B就要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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