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0 0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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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3 18:17
退税e站带你了解进料加工业务核销生产企业办理进料加工业务核销相关业务具体应用与操作
企业为首次从事进料加工业务该如何做?
以“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电子税务局”为例,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点击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出口退税管理-进入便捷退税-进料加工业务-进料加工业务核销;
2、进入进料加工业务核销申报主页:
(1)填写已核销手(账)册清单提交反馈申请
打开已核销手(账)册清单页面,填写海关已核销手(账)册号并保存。注意每个手(账)册号只允许填一次;手(账)册号中的字母要大写;如果是E开头的电子账册,需填写起止日期及核销年度。点击按钮“反馈申请”-“确定”。
任务生成后,处理的状态和结果可以在申报主页中刷新查看,其中状态包括已提交申请、正在处理、处理失败、处理成功四种。
(2)计算进出口总额及实际分配率并与实际比对
打开清单页面,勾选其中一行数据,点击按钮“计算分配率”,系统根据该手(账)册号税务反馈的已核销报关单数据及调整表数据。
如果有调整表数据自动计算该手(账)册号核销的进口报关单数、进口美元总额、出口报关单数、出口美元总额以及实际分配率。
进出口总额是如何计算的,企业可选择“计算依据明细”列的“查看详情”查看。
“实际分配率”列合计栏为本次计算以后的“综合分配率”,企业可将计算的结果与海关核销的实际结果进行比对,并根据比对结果选择后续的操作。
如果对应手(账)册号计算出来的实际分配率与海关核销的数据不符,企业可通过导入海关下载的或企业自己保存的所有该手册的进口、出口报关单数据,注意报关单号需21位。
导入企业端进出口数据以后,回到清单页面,选中需要比对调整的行数据,点击按钮“比对调整”,则会生产已核销手(账)册海关数据调整表数据。注意辅助比对生成调整表时,对企业数据和税务反馈数据都有的报关单,以税务反馈数据为准,不会生成调整记录。企业可选择“比对结果明细”列的“查看详情”查看。
如果企业认为税务反馈数据有问题,可以后续在调整表中直接录入税务反馈数据的红字冲减及企业端正确数据。调整表生成以后,回到第二步继续计算进出口总额及实际分配率,所有手(账)册号计算出来的实际分配率如果与海关核销的数据相符,点击按钮“生成核销表”,点击确定后,系统生成“生成核销表”的计算任务并提交服务器计算,生成核销表后,可以正式申报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