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0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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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06 20:05
为什么第一次 起诉离婚 没判离? 1、不准予 离婚 的根本依据 *经审理认为夫妻感情尚未破裂,这是*判决不准离婚的最根本的原因。 2、起诉的理由不充分 起诉离婚一方仅仅在 起诉状 中简单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或“无法共同生活”为由向 *起诉离婚 ,却没有或无法提供确切的 证据 ,也没有说明 夫妻感情破裂 的原因及现在婚姻状况。 3、无法定离婚理由也无证据证实夫妻感情破裂 这种情形下,当事人起诉时以及庭审中所作的工作都是完备的,但是没有法律规定离婚理由,也没有证实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因此*推定认为夫妻感情尚未破裂。 4、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但原告并非坚决要求离婚 许多当事人在庭审过程中变得犹豫不决,这种由于正好是法官推定夫妻感情尚未破裂的依据。 5、军人配偶要求离婚,军人方不同意 军婚有特殊规定,军人方不同意离婚时,军人配偶很难离婚,除非军人方有重大过错。 6、*不予受理的情形 除非*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否则女方在怀孕期内、分娩后一年内或终止妊娠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7、大多数初次起诉,*判决不准离婚 司法实践过程中,原告方初次提出离婚,多数情形下*判决不准离婚,除非具备法定离婚理由或者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对*判决不准离婚不服,可以再判决生效后6个月再次 诉讼 。 判决准予离婚的情形 (一)《 婚姻法 》第3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一方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 同居 ; (2)实施 家庭暴力 或*、遗弃家庭成员; (3)*、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为感情不和原因 分居 满二年; (5)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破裂。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 离婚诉讼 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最高人民*关于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与修改后的婚姻法无冲突的部分仍然有效。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1.一方患有法律上 禁止结婚 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上缺陷及其他原因导致不能发生性行为,并且难以治愈。 2. 结婚 前双方缺乏了解,草率结婚的,婚后并未建立夫妻感情,双方难以共同生活。 3.结婚前一方隐瞒了患有精神病,婚后经治疗仍然不能治好,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长久治疗不好。 4.欺骗对方,在 结婚登记 时弄虚作假,欺骗取得《 结婚证 》。 5.办理结婚登记之后,双方但未共同生活,确无和好可能。 6.包办、买卖婚姻,结婚后一方立即提出离婚,或双方虽然共同生活许多年,但确实未建立夫妻感情。 7.双方因为感情不和原因分居已满三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经过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一年,互相不履行夫妻义务。 8.一方有与他人通奸、 非法同居 情形,经教育仍然没有悔改表现,没有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有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过批评教育、处分,或者在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 9.因为一方有重婚行为,对方提出离婚。 10.一方好逸恶劳、有*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确实难以共同生活。 11.一方被依法判*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已严重伤害到夫妻间感情。 12.一方因为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过公告查找确实无下落。 13.一方受对方*、遗弃,或受对方亲属*,或*对方亲属,经过教育仍然不改,另一方不能谅解。 14.因为其他原因导致夫妻间感情确已破裂。 综合上面所说的,起诉离婚最重要的就是找证据,没有证据*是不会理会的,起诉离婚最主要的原则就是要夫妻的感情破裂,因此,第一次起诉 离婚证据 不充分是不会判离的,但是可以过了六个月之后再次起诉,一般*就会判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