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过了多少年是一年两审或者一年四审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0 0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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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6-22 23:18

营运载客汽车超过5年的一年两审;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超过10年的一年两审;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超过15年的一年两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十六条 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一)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二)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三)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四)摩托车4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4年的,每年检验1次;

(五)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每年检验1次。

营运机动车在规定检验期限内经安全技术检验合格的,不再重复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扩展资料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

第五条各类机动车使用年限分别如下:

(一)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

(二)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

(三)小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0年,中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2年,大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5年;

(四)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

(五)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

(六)专用校车使用15年;

(七)大、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轿车除外)使用20年;

(八)三轮汽车、装用单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使用9年,装用多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以及微型载货汽车使用12年,危险品运输载货汽车使用10年,其他载货汽车(包括半挂牵引车和全挂牵引车)使用15年;

(九)有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15年,无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30年;

(十)全挂车、危险品运输半挂车使用10年,集装箱半挂车20年,其他半挂车使用15年;

(十一)正三轮摩托车使用12年,其他摩托车使用13年。

对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纯电动汽车除外)和摩托车,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严于上述使用年限的规定,但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不得低于6年,正三轮摩托车不得低于10年,其他摩托车不得低于11年。

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非营运轿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无使用年限*。机动车使用年限起始日期按照注册登记日期计算,但自出厂之日起超过2年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按照出厂日期计算。

第七条国家对达到一定行驶里程的机动车引导报废。达到下列行驶里程的机动车,其所有人可以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一)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行驶60万千米,中型出租客运汽车行驶50万千米,大型出租客运汽车行驶60万千米;

(二)租赁载客汽车行驶60万千米;

(三)小型和中型教练载客汽车行驶50万千米,大型教练载客汽车行驶60万千米;

(四)公交客运汽车行驶40万千米;

(五)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行驶60万千米,中型营运载客汽车行驶50万千米,大型营运载客汽车行驶80万千米;

(六)专用校车行驶 40万千米;

(七)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和大型非营运轿车行驶60万千米,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行驶50万千米,大型非营运载客汽车行驶60万千米;

(八)微型载货汽车行驶50万千米,中、轻型载货汽车行驶60万千米,重型载货汽车(包括半挂牵引车和全挂牵引车)行驶70万千米,危险品运输载货汽车行驶40万千米,装用多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行驶30万千米;

(九)专项作业车、轮式专用机械车行驶50万千米;

(十)正三轮摩托车行驶10万千米,其他摩托车行驶12万千米。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6-22 23:19

以车辆首次落户时间开始计算,6年内免上检车线,每24个月凭上两年度强保单、车船税完税证明到车管所领取年检贴和环保贴。
超过6年的,每12个月上检车线检验一次。
超过15年的,每6个月上检车线检验一次。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6-22 23:19

超过20年检验4次是谣言,百度百科都是错的,呵呵

超过20年一年4检是从这儿来的: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调整汽车报废标准若干规定的通知》(国经贸资源1202号)和*《关于实施有关问题的通知》(*公交管2号)”2000年和2001年的规定
《关于调整汽车报废标准若干规定的通知》:http://fgcx.bjcourt.gov.cn:4601/law?fn=chl177s0.txt&dbt=chl
《关于实施有关问题的通知》:http://fgcx.bjcourt.gov.cn:4601/law?fn=chl261s144.txt

目前实施的是这个2013年5月的: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
http://www.gov.cn/gongbao/content/2013/content_2371596.htm
新法实施旧法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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