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0 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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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14 13:41
诈骗立案必须满足的三个条件:
1、有诈骗犯罪事实;
2、诈骗数额达到3000元,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3、在具体*机关管辖范围内。
具体分析如下:
一、刑事立案的条件:
(一)认为有犯罪事实
即已经受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律,构成了犯罪。这种犯罪事实已客观存在,非主观臆测;且已有证据证明,并非毫无根据。
(二)涉嫌犯罪数额、结果或者其他情节符合经济犯罪案件的立案追诉标准,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即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需要依法给予刑罚处罚。如果其行为仅构成犯罪,而依法不应追究其刑事责任的,也不应立案。
(三)属于该*机关管辖
即*机关只能管辖法律规定的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应当管辖的一定要管,不管是失职;不应当管辖的一定不管,管了就是越权。
二、诈骗罪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回公私财物的答行为。
诈骗数额较大的立案标准是:实施诈骗行为,违法所得达三千元的,达到诈骗罪的立案标准。
所以说,诈骗罪刑事立案的条件有三:
1.犯罪嫌疑人实施了诈骗犯罪行为;
2.诈骗数额在3000元及以上,达到刑事立案标准,需要追究其刑事责任;
3.属于犯罪地或犯罪嫌疑人居住地*机关管辖。
(1)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
①犯罪行为发生地,包括犯罪行为的实施地以及预备地、开始地、途经地、结束地等与犯罪行为有关的地点;犯罪行为有连续、持续或者继续状态的,犯罪行为连续、持续或者继续实施的地方都属于犯罪行为发生地。
②犯罪结果发生地,包括犯罪对象被侵害地、犯罪所得的实际取得地、藏匿地、转移地、使用地、销售地。
(2)居住地包括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
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户籍所在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住院就医的除外。单位登记的住所地为其居住地。
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与登记的住所地不一致的,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其居住地。
【法律依据】
《*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八条
*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决定不予立案后又发现新的事实或者证据,或者发现原认定事实错误,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及时立案处理。
《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人民*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