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财产在合伙企业中出资该怎么分配?法律上是否有明确的规定?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28 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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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28 04:21

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请求对方退还彩礼。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以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

法妞网友咨询: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涉及合伙企业财产的,该如何分割

付德财律师解答:
夫妻双方以一方名义将夫妻共同财产投入合伙企业后,如果经双方协商需要将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全部或部分转让在另一方名下的,即要发生入伙和转让等涉及合伙企业重大事项,必须经合伙人一致同意。除合伙人在合伙合同中对合伙人婚姻关系变化后可以退伙有明确约定外,合伙人婚姻关系的变化不能成为合伙人退伙的法定事由。所以,夫妻离婚时对合伙企业中财产份额的转让或处分必须受合伙企业法的调整。

付德财律师补充:
对以夫妻一方名义出资与他人组成合伙企业的,离婚时可以经过夫妻内部协商处分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但夫妻双方对合伙企业中夫妻共有财产份额的约定必须征得其他合伙人的一致同意,具体可以按照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七条的规定进行处理。如果合伙企业中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该合伙人将合伙企业中财产份额转让给其配偶时,该配偶取得合伙人地位;如果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该合伙人转让财产份额时,可以分为以下三种处理方式:一是其他合伙人在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受让权的,人民可以对转让财产份额所得的价款,比照夫妻双方关于合伙财产份额分配的原则进行处理;二是其他合伙人既不同意该合伙人转让财产份额,又不愿行使优先受让权,但同意该合伙人退伙或者退还部分财产份额的,人民应当在退伙或者退还部分财产份额的范围内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和处理;三是其他合伙人既不同意该合伙人转让财产份额,也不行使优先受让权,又不同意该合伙人退伙或者退还部分财产份额的,应当视为全体合伙人同意转让,该配偶取得合伙人地位。

付律师结语:法定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双方婚前或婚后未对夫妻财产作出约定或者约定无效的情况下,直接适用法律规定的夫妻财产制度。我国婚姻法对夫妻财产制采取的是法定财产制与约定财产制相结合的制度,并明确规定,在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时,才适用法定财产制。法定财产制中又可分为法定共同财产制和分别财产制,剩余共同财产制,联合财产制等。根据我国新婚姻法规定,我国的法定财产制包括了17条规定的法定婚后所得共同制和18条规定的法定特有财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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