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28 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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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29 03:56
在十字路口中,当所有车辆都是直行时,根据我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列》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应遵循“让右原则”,即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这一原则不仅适用于无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路口,也适用于无交通*指挥的交叉路口。在进入路口前,驾驶员应停车眺望,确保安全后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通过。
此外,在左右侧车辆同时并线到同一车道的情况下,也应先让右侧车辆先变道。这是因为右侧车辆相对于左侧车辆来说,视线更为受限,更难以判断左侧车道的交通状况,因此需要更多的保护。
除了“让右原则”,还有“右转弯让直行先行”和“右转让左转先行”等交通规则。右转弯车辆通常不受交通灯控制,而相对方向直行的车流量要比右转弯的大,因此右转弯车辆应让直行车辆先行。同时,无论有无信号灯的路口,右转弯车辆都应先让左转弯车辆先行。
在复杂的十字、交叉路况中,记住通行口诀“一停二看三通过”非常重要。这可以帮助驾驶员避免被违章行驶的车辆撞到。同时,若路口有交警、指示标志、指示标线、交通信号灯等交通指挥设施,驾驶员应严格遵守其规定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