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2-26 0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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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2-26 06:14
知府明代官制为正四品,清代官制为从四品。
知府,官名,别称太守、府尊等,唐代时已有相近的权变做法;宋代时称“知某府事”;元朝废府设路,只在散府设有“知府”的官职;明代正式把官职名改为知府。
出任知府之官,以正途出身为多。中国学者李国祁等对70府4935名知府统计,正途占绝对优势,而正途中,又以进士为多,其次是举人。“清代规定,各省首府的知府,原则上要由正途出身。违例保送非正途,如所保者犯有贪酷劣迹,一经发觉,即将原保上司,降*调用(私罪),其所以如此,乃因首府知府为一省头面人物,既要接受督抚之直接督派,又要应接四面八方的人事,故人选要求较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