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3 22:02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5 11:43
在租赁合同到期后居住权人占着房子不给产权人的情况下可以考虑跟对方重新签租赁合同,如果产权人不计划续签租赁合同了,可以直接到起诉,因为居住权不是没有时间的,在租房合同中约定了租赁期限的情况下,到期后租赁关系自动终止。
一、租赁合同到期居住权人占房不给产权人住怎么办?
1、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2、到起诉。民事诉讼的流程:
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
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
3、按照人民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
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或上一级人民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
二、居住权有时间吗?
居住权具有时间性,期限一般具有为长期性、终身性。这点也是居住权的一项重要特征。居住权的期限可由当事人在合同或遗嘱中确定或约定,如果没有对期限作出明确规定,则应推定居住权的期限为居住权人的终身。这是因为居住权是用来供没有房屋的人居住的,所以权利人对房屋的居住权如果没有约定的话,应当理解为与其生命共始终。
三、居住权完善了哪些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实行)
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人有权依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七条,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三百六十九条,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百七十条,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第三百七十一条,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的,参照适用本章的有关规定。
居住权人在约定的时间内,并且也没有任何违反合同约定行为的情况下,产权人不能要求居住权人搬走,反之,双方在租赁合同中对租赁期限如果约定的很明确的话,不管之前的租赁时间有多长,居住权人没有房子的产权,到期没有理由占着房子不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