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3 22:40
共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9 18:41
首先,从原则上讲,只要户籍没有迁出,就应该享受户籍所在地的所有和待遇,因为户籍是确定自然人作为民事主体法律地位的基本法律文件。
同时,该案例涉及的这个问题还要根据拆迁地的拆迁决定,如果拆迁补偿是按照房产和土地进行补偿,就与户籍没有关系,拆迁补偿款归房屋产权人和土地使用权人所有。但是有些地方的拆迁是按照户籍进行拆迁补助的,那在拆迁地的所有户籍登记人都应该得到补偿。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9 18:40
你有房产吗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9 18:44
可以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