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2小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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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8分钟前
国庆黄金周,各商场都在搞一些促销活动。妈妈自然是抵挡不住诱惑,拉着爸爸和我去商厦。
来到商场门口,只见一张海报上写着:全部商品打9折,买200元送100元购物券,买400元送200元购物券……以此类推。但使用购物券后不得享受折后价。
妈妈一见,高兴极了:“这下划算了!”拉着我和爸爸进了商场。一番精挑细选之后,选中了一台价值720元的DVD和一套价值446元的毛西服。“真这么合算吗?”我满脑子的疑问。付完了钱后我们回家了。
一到家我就迫不及待地演算起来:“先买DVD花去720×0.9=8元,得300元购物券(取整百数),再使用购物券300元,多贴446-300=146元(不满200元不送券)。原价为720+446=1166元,实际用去8+146=794元,相当于打了794÷1166=68%(6.8折)。”
“先买西服会比先买DVD贵吗?”我继续演算:“先买西服花去446×0.9=401.4元,赠送200元购物券。将200元购物券与520元人民币同时使用,买回DVD还得200元购物券。实际用去401.4+520=921.4元,相当于打了921.4÷1166=79%(7.9折)。”如有需要,可再用200元购物券买相同价值的商品,这样才会更合算一些。
不算不知道,一算吓一跳。唉,买家终究没有卖家精明。看来以后碰到这种活动可得先好好算上一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