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住院花了六千多,公司要求我个人先支付所有费用,请问合理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小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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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9分钟前

合法
自己支付完,去社保局报销,工伤的相关费用是工伤保险报销,本身也不是单位承担
单位这么做合法,只是从人情上差点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热心网友 时间:3分钟前

这个做法是合理的

热心网友 时间:6分钟前

工伤要开具证明,可以找公司报销,公司为你申报工伤了吗

热心网友 时间:3分钟前

可以报销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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