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3 17:57
共4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6 09:20
1.物质索赔:很同情你,刚装修好就被水淹,楼上的水电路龙头等存在严重隐患。你的装修所有物件应当索赔:腻子灰基层、乳胶漆面层、墙上墙纸、地板、家具等等,这个索赔是理所当然的,是被水浸泡的你购买实物价格的总和+拆除铲除基层的费用。
2.精神索赔:使你的精神受到严重压抑,老是担心以后哪天说不定又漏水;并且是刚刚装修后的新鲜感、成就感荡然无存!精神索赔也是理所当然!赔付多少看上家和上家装修队伍的赔礼态度.
3.时间索赔:因为被浸泡的装修墙面顶面,首先需要拆除、铲除基层,在重新挂基层,再饰面刷乳胶漆贴墙纸等等,时间要比清水房装修麻烦很多,消耗的时间也就更多,这就是为什么翻新装修有时要比清水房装修贵的原因。赔偿多少看浸泡的严重程度和耽搁时间的多少,造成的误工费理应获得赔付。
4.如果上家的装修队伍跑掉,则直接向物管和上家索赔:因为是物管监管不到位造成漏水,物管且收取了装修保证金就是用于支付赔付的;你不应直接找他们的装修队伍,应该找上家和物管,由上家自己去找装修队伍赔付。
谢谢支持最佳答案!祝你抛开漏水的烦恼,翻新更加顺利!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6 09:24
一、《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七条明确规定开发商赔偿责任范围: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出现以下情况由开发商进行赔偿:
(一)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
(五)装修工程为2年。
二、《民法通则》第83条: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受漏水损害的一方应首先请房屋质量检验部门对房屋漏水原因和如何补漏作出鉴定报告;鉴定出来后,如果是相邻方的原因,可凭报告要求相邻方立即或及时给予修补,并可向相邻方提出对修补期间造成的损害作出赔偿的要求。如果相邻方不配合,受损一方可将争议提交到。假若相邻方不履行的判决,受损方可自请施工队从楼下维修,发生的费用可向提出要求楼上业主赔偿。如果楼上的不赔偿,可向申请强制执行。
-------------------------摘自雷邦仕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6 09:24
叫物业吧,尽量别更楼上起冲突,虽然物业大多都是吃大便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6 09:22
直接找楼上的业主呀
按照正常的损失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