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3 18:39
共4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1 18:34
不需要。房子是你爷爷奶奶的,愿意给谁就给谁。过户就行了。另外,立遗嘱也一样,不需要其他人同意。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1 18:34
如果活着时过户比较方便,爷爷奶奶和孙子同时到场,只要交房产契税就行了,如果是自己卖给自己可以把房价作低,也没多少税
走了以后就算有遗嘱也要全部有权继承人到场才能在公证处办理遗产公证,遗产公证费是房子总价的2%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1 18:35
赠予不用,到公证处办理一下公证就可以了。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1 18:35
1、“我到底能不能得到属于我自己的房子呢?”:
(1)很难得到了,因为房子的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已经是你大伯的名字,这房子就是你大伯的了,这与你们在房子里居住多长时间没有关系。
(2)土地使用证等是你大伯的名字:这房就不是“你的”、而是你“大伯”的,甚至也不是你爷爷的了:在你爷爷将房子的证件过户到你大伯名下之前,这房子还是你爷爷奶奶的财产,当过户到你大伯名下后,就是你大伯的、不是你爷爷奶奶的、更不是你的了。
(3)你们的失误在于:当房子未过户到你大伯名下时,应让你爷爷写下遗嘱说“今后拆迁给小孙子一套房子”,而且不能同意让你爷爷将房子过户到你大伯名下。
(4)如果房子现在还是你爷爷的名字:你肯定能得到属于你的一份,因为这房是你爷爷的遗产,你有权代位继承你父亲应得的份额,但现在这房不是你爷爷的遗产、而你大伯的财产了。
2、“如果可以我能否申请法律援助?”:你们母女都靠低保生活,申请法律援助应是没有问题,带上你们的低保证明到你所在地司法局设立的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援助就行了。
3、“我们母女现在到底应该怎么办?”:
(1)去你所在地法律援助中心,请援助律师仔细研究一下你们的情况和能找到的材料,看看当初过户到你大伯名下时你奶奶是否已经过世、是否同意,看是否还能找到救济的办法。
(2)如果过户到你大伯名下时你奶奶已经过世:你们可以不知道过户到大伯名下作为没有超过诉讼时效的理由,要求确认房产过户到你大伯名下无效(因为房产有一半是你奶奶的遗产,在你奶奶去世后,已经成为你爷爷、你大伯和姑姑们、你共同共有的部分,没有经过你或你母亲的同意(过户时你未成年的,应经你母亲同意),过户无效,收回房产后由你、你二个伯伯、你姑妈们共同继承,你就有份儿了。
(3)如果是你爷爷奶奶共同同意过户到你大伯名下的:你没有太大的希望了。
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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