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3 20:20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2 22:47
首先你要知道《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在无遗嘱的情况下,由死者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子女、父母、三方协商平分继承,或不平分。关于分家这个问题,只要没有发生法律规定的丧失继承权的行为,一旦发生继承事由,均可依据被继承人意愿选择是否享有继承权。
综合上述,老大的父母可以继承老大一部分资产,但前提是是没有明确遗嘱的情况下!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2 22:42
有继承权,但不是第一优先继承权,大儿子的子女才有第一继承权。但说句不该说的,两个老的都有房子了,还要抢孙子一辈的吗,他们父母不在了,没人管他们了,爷爷奶奶还要抢吗?孙子孙女可是一穷二白什么都没有啊!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2 22:41
父子分家一切都应当按照父亲的意见办,在家庭的财产里,一般情况下没有孩子的份额。
关于宅基地的名字问题,可能是父亲以孩子的名义批的建房指标。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2 22:40
按照继承法:
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2 22:39
存十六回(1-8回、13-16回、25-28回),此本脂批说曹雪芹死于“壬午除夕”。初由咸同年间大兴藏书家刘铨福收藏,胡适1927年得之于上海,后存放美国康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