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3 2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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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2 19:46
有以下几点以供参考:1:如果他是以私人名义处理的,并且有补偿这家责任田农户的同意,双方达成共识,且有到当地土管局备案的话,这个是合理的。2:如果他以公家的名义处理的,并且有和各个农户协商,并且达成双方共赢的模式,且有镇或县级单位的支持批复同意的文件,这个是合理的。3:如果上面2条他都没有,那他就是私自占有国家田地,属于强行买卖关系,可以上访告他,希望能帮到你,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