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3 2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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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分钟前
那是业主责任。合同工期是以下达开工令开始,但实际工程已然开工两个月。工期仍以业主正式下达的书面开工令起算。但在未下开工令就提前动工,有个隐患就是万一这工程停建或其他原因造成了无法正常施工时,有可能所完成的工程量(如有签证除外)将不被审计部门所认可,或是到工程结束时办理结算会存在补价差的施工时段的扯皮。因没有书面资料可以证明你们已提前施工,反而是你们无批文而违章施工。工期提前了是好事,但会吃力不讨好。望慎重!
热心网友 时间:1分钟前
1、工期问题 根据你们的合同约定这属于甲方原因工期是顺延的。你不须承担什么。
2、损失问题 根据合同约定 你的工人、材料这些前期准备和材料的保管,是要产生费用的,你可以要求甲方给你相应的损失。但是你要提供相应的单据!
3、如果你们没有签订合同或者协议,那么你们双方就没什么纠纷了。你只能倒霉的接受前期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