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3 2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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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1小时前
你好,关于子女不履行精神 赡养 义务该怎么办来说: 根据《 老年益保障法 》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尽管在家庭纠纷中,母子双方也许均有过错,但高某作为儿子、晚辈,常年与母亲共 同居 住在同一屋檐下,更应该主动照料母亲的起居饮食,并给予精神上的慰藉、关怀。而高某不但在日常生活中未尽到赡养义务,更在母亲生病时不管不问,而且还需要母亲为其承担取暖费、水电费等日常开支,致使老人的精神备受煎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