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3 20:47
共2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3分钟前
1、向公司发出函件,要求公司指定人员与你于何时办理交接手续,否则视为已交接。最好取得签收的证据,如无人签收,可发同城快递,快递注明文件名:请求办理离职交接的函。
2、你的工资要在离职时做结算的,等到发放工资日发放的做法不合法,属于拖欠工资,可以申请支付令。
以下《劳动合同法》的条款可能对你有用: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申请支付令,人民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热心网友 时间:2分钟前
不合理
直接到劳动局去申请劳动仲裁 的
公司很过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