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3 2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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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6 18:16
自治区财政厅设有多个重要机构,包括:
1. 区票据管理中心: 由厅综合处负责,主要负责全区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包括印制、发放、核销、督查等。
2. 国库支付中心: 接受和审核国库处的用款计划,监控预算指标,处理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事务,监督非税收入收缴,并定期向国库处报告财政收支报表。
3. 自治区采购中心: 执行集中采购任务,发布招标公告,组织招标、评标并签订采购合同,同时负责供应商资格管理和信息统计。
4. 自治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参与财政项目可行性研究,对各类财政性投资项目的预算、工程预算和决算进行评估审查,提供决策依据。
5. 信息中心: 负责财政信息系统建设、网络安全以及软件开发和数据处理,为全系统提供信息技术支持。
6. 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提供机关后勤保障服务。
7. 自治区会计师事务所 和 自治区资产评估事务所: 提供会计和评估专业服务。
8. 自治区财政干部培训中心: 负责财政系统的干部培训。
此外,自治区财政厅还管辖直属企事业单位,如:
自治区财政厅是自治区组成部门,负责管理自治区全区财政收支和实施财政监督的宏观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