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3 2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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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31 07:07
结论是,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重分类,其处理方式取决于被投资单位。具体来说:
- 如果被投资单位的其他综合收益可以在未来会计期间转为损益,如权益法下的可转损益部分,以及其他债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变动,这样的重分类将导致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转到投资收益。
- 然而,如果被投资单位的其他综合收益不满足转为损益的条件,比如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变动,或者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这些将在转出时直接转入留存收益,而非投资收益。
重分类时,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会作为减项调整,而金融资产价值变动的差额(如从摊余成本计量转为公允价值计量)会被记入其他综合收益或损益。此外,信用减值准备、套期工具产生的有效套期利得或损失,以及自用房地产转为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增值,也可能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调整。
总的来说,金融资产的重分类涉及到复杂的会计规则,需要根据被投资单位的具体情况来判断如何处理其他综合收益的转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