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3 21:00
共2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2 11:59
1.可以,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2.工伤职工需要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如果体内有钢钉、钢板一类的内固定器材的,需拆除后才可以做劳动能力鉴定(除非医生书面证明体内的钢钉、钢板一类的内固定器材不需要拆除,一直留着体内的情况以外)。
3.有什么疑问,可以直接12333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2 12:03
按照法律规定,要求取钢板之后才能做伤残鉴定,因为钢板未去的情况下肢体活动度是受限的,而肢体活动度受限程度与伤残等级是密切相关的。法律实务中,目前有的鉴定机构也在未取钢板的情况下做伤残鉴定,有的也认这样的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