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3 2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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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31 11:37
楼道的公用面积物业说的不算,其说明如下:
根据《物权法》第七十条关于“业主对建筑物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的规定。住宅的楼道是属于全体住户共有的建筑物共用部分。一般情况下公摊面积使用权是归业主的,但是在实际生活中公摊面积使用权往往是属于物业公司的。当楼道面积是个别业主占用的,物业应做好巡回工作,发现此类现象及时制止,制止不成报告当地县级以上房管部门。由房产局根据行政诉讼的相关规定向当地人民申请强制执行。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公司应当制止,行为人对房产局的书面行政处罚拒不执行的也不复议的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当地房产局应当对违法行为人进行行政处罚。这样起诉只能物业没有尽到制止的责任。要是物业占用的,就直接到房管局投诉,起诉也行,物业可能会罚款,甚至还影响到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