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节法调节法的情形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4 01:48

我来回答

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5 18:11

调节法的应用根据不同的情况分为两类:


首先,针对那些虽已完成但尚未到达被查单位或相关单位的经济业务,账面记录可能与实际不符,这时需要进行调节,将未达账项纳入账内。如果被查单位已编制调节表,查账人员可以通过核对法验证;如果未编制,查账人员则需采用调节法来编制。通常,这涉及到核对银行对账单与存款日记账,未记入的账目通常被视为“未达账”。编制银行存款调节表时,主要通过计算双方余额的差异,确定被查单位和银行的真正存款余额。如果双方余额一致,说明记账准确;如有不符,需进一步调查错误原因,并进行纠正。调节后的银行存款应存额公式为:


银行存款应存额 = 企业存款日记账余额 + 银行已收未通知款项 - 银行已付未入账款项


其次,当财产物资的盘点日期晚于结账日时,需要通过调节将盘点日数据调整至结账日,以确认查账目标的占有情况。调节方法如下:


结账日存量 = 盘点日存量 + 结账日至盘点日发出量 - 结账日至盘点日收入量


在应用这个公式前,需要先审阅和核对结账日后至盘点日的所有收发业务。调节后的结账日存量若与账面一致,可推断盘点日的数据正确;若不一致,需进一步使用审阅核对和查询等方法进行核实。


例如,通过审查日的存货盘存数,加上减去自上年决算日至审查日的收发量,可以验证上年决算日账面存货是否准确。这种调节法旨在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扩展资料

调节法是以一定时点的数据为基础,结合因已经发生的正常业务而应增应减的因素,将其调节为所需要的数据,从而验证被查事项是否正确的方法。 调节法,通常用来审查银行存款和存货的结存情况。

声明声明:本网页内容为用户发布,旨在传播知识,不代表本网认同其观点,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