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4 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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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1 03:25
这些情况下的离婚诉讼不予受理:
1、女方在怀孕期间男方提起的离婚诉讼;
2、女方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提起的离婚诉讼。
3、一审判决不予离婚,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离婚诉讼。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男方离婚诉权的】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