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村事处大事记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2-02 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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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2 05:08

东村事处大事记始于1942年9月,全境,人民政权建立。同年11月,日伪军对境内进行拉网大扫荡,东村中心小学的13名教师被掳去。1945年8月,海阳县委、县机关迁入东村。1947年,东村地方武装协助野战军十三纵队,在柳树庄痛击五十四师,毙、伤敌人200余名。1952年8月,山东省海阳中学在东村育才小学故址建立,1956年8月,改称海阳第一中学,始设高中部。1955年7月1日,龙卷风袭击东村,毁房1146间,造成严重人员伤亡。1956年,各村建立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1958年,海阳师范(中师)在东村镇成立,1981年7月,改为海阳教师进修学校。1977年11月10日,海阳县委决定追认人民公社的好驭手、舍己为公的于国香为正式党员,并在全县开展向于国香学习的活动。1978年8月,海阳县第十八中学在东村镇建立。1983年春,开始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1984年,东村镇分为南城阳乡、东村镇,同年12月,被烟台市评为科技先进单位。1985年7月,省水土保持委员会奖给东村镇“水土保持先进单位”锦旗一面。1986年3月,镇交管所获得省交通厅颁发的“山东省交通先进单位”锦旗一面。1988年5月,东村镇老干协会被省评为先进单位,同年8月,海阳十八中改为海阳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同年9月30日,加拿大饲料专家杰克逊夫妇一行三人,来海阳进行饲料生产技术指导,专家视察了县饲料公司、和平村养猪场,并召开了有关部门参加的座谈会;结合本县实际情况,举办了为时三天的饲料生产。同年11月7日,东村镇被山东省授予计划生育“双先”(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称号。1990年4月,东村镇被省民政厅评为民政工作先进单位。同年5月28日,海阳县委、县举办海阳县首届樱桃节,在石剑村河东竖起“海阳县首届樱桃节”纪念碑。1991年7月15日,和平村向救灾办公室寄去1.03万元,支援南方洪水灾区。同年5月,东村镇被烟台市评为社会文化先进乡镇。同年凉山后村在36.7公顷土地上建起1515个蔬菜大棚,亩产均在1万公斤以上,仅蔬菜一项,全村收入即达150万元,蔬菜种植者户均1万元。1992年夏,和平村投资430万元,在海南省建立电子仪器设备厂、针织厂和房地产开发公司。1995年,南城阳乡并入东村镇。1999年2月,东村镇被烟台市评为全市纳税标兵。2000年9月,东村镇被海阳、市评为尊师重教先进单位。同年12月,撤东村镇,设东村事处。2001年,东村街道被评为海阳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两个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党风建设先进单位、“六好”乡镇、尊师重教先进单位。同年,东村事处在邢家村征地13.3公顷,设立工业园区。2002年,东村街道被评为烟台市基层创建工作先进单位,“再造海阳”红旗集体,海阳市“六好”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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