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4 0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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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5 01:36
当前社会中,我国法律规定了一些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期货交易,期货公司不得接受其委托为其进行期货交易。那么,禁止期货经营机构从事哪些损害交易者利益的行为?
网友咨询:
禁止期货经营机构从事哪些损害交易者利益的行为
律师解答:
禁止期货经营机构从事下列损害交易者利益的行为:
(一)向交易者作出保证其资产本金不受损失或者取得最低收益承诺;
(二)与交易者约定分享利益、共担风险;
(三)违背交易者委托进行期货交易;
(四)隐瞒重要事项或者使用其他不正当手段,诱骗交易者交易;
(五)以虚假或者不确定的重大信息为依据向交易者提供交易建议;
(六)向交易者提供虚假成交回报;
(七)未将交易者交易指令下达到期货交易场所;
(八)挪用交易者保证金;
(九)未依照规定在期货保证金存管机构开立保证金账户,或者违规划转交易者保证金;
(十)利用为交易者提供服务的便利,获取不正当利益或者转嫁风险;
(十一)其他损害交易者权益的行为。
律师补充:
期货经营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应当依法办理相关业务许可证注销手续:
(一)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
(二)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三个月未开始营业,或者开业后无正当理由停业连续三个月以上;
(三)主动提出注销申请;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期货监督管理机构规定应当注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
期货经营机构在注销相关业务许可证前,应当结清相关期货业务,并依法返还交易者的保证金和其他资产。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
第七十八条 禁止期货经营机构从事下列损害交易者利益的行为:
(一)向交易者作出保证其资产本金不受损失或者取得最低收益承诺;
(二)与交易者约定分享利益、共担风险;
(三)违背交易者委托进行期货交易;
(四)隐瞒重要事项或者使用其他不正当手段,诱骗交易者交易;
(五)以虚假或者不确定的重大信息为依据向交易者提供交易建议;
(六)向交易者提供虚假成交回报;
(七)未将交易者交易指令下达到期货交易场所;
(八)挪用交易者保证金;
(九)未依照规定在期货保证金存管机构开立保证金账户,或者违规划转交易者保证金;
(十)利用为交易者提供服务的便利,获取不正当利益或者转嫁风险;
(十一)其他损害交易者权益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