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4 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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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5 13:11
如果当事人想了解案件的进展情况,可以聘请律师到机关或者了解相关情况。根据《律师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律师担任辩护人的,应当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第三十三条规定, 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受委托的律师凭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有权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了解有关案件情况。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被监听。
第三十四条规定, 受委托的律师自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查阅、摘抄和复制与案件有关的诉讼文书及案卷材料。受委托的律师自案件被人民受理之日起,有权查阅、摘抄和复制与案件有关的所有材料。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5 13:15
在巴福坐301或者302公交都可以到江津。巴福没有公交直接到江津中学,两个公交进了江津后都是沿着滨江路开的。 你可以在滨江路上选一站下车(鲤鱼石站,财政局站等等都可以)
然后有三种选择 1、坐出租(5元就ok)2、到对面的公交站坐公交(105,103都可以)客运中心站下,对面就是江津中学 1元ok 3、走路(还是要走一阵子的,如果想熟悉一下还是可以走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