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4 0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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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1分钟前
私车公用,要签车辆合同,车辆发生的费用才可以费用列支,签合同后发生的合理费用并取得合法才可以所得税税前扣除。
热心网友 时间:8分钟前
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63号)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512号)第三十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费用,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已经计入成本的有关费用除外。综上,企业使用员工个人的车辆,应在签订租赁合同并取得车辆租赁的情况下,其发生的与生产经营相关的油费、保养费、过路费等支出,可凭合法有效凭证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热心网友 时间:2分钟前
企业报销私车公用的油耗及过桥费等费用是有条件的,这个前提条件一定是与私家车主签订了企业租车合同的,报销的内容符合约定条件,在这种情况下也是可以在所得税前扣除的项目,否则是不可以的。至于个税证书是没有含金量的,最好是考取税务师的中级证书。
热心网友 时间:8分钟前
私车公用问题由来已久,公司使用自有车辆为公司服务会产出此问题。
首先,费用的列支要真实发生,应该建立报销制度,规定凭票报销及报销的金额,上要有相应时间和地点显示,这样避免做假行为,保证税务检查是对合理性的解释。
其次,个人和公司要签订私车公用协议,规定相关的计费方法,并交纳相应金额的印花税
企业所得税扣除方面,企业所得税规定与企业生产经营相关的合理费用都可以扣除,按照制度约定报销的费用,有制度,有报销规范,就是真实合理,扣除方面完全没有任何问题,也经得起检查。
个人所得税方面,这些费用是员工发生的与企业生产经营有关的费用,和任职取得工资的行为没有任何关系,性质等同于差旅费,不需要代扣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