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4 0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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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5 19:24
休谟公理阐述了一个核心观点,即任何关于神迹的证言,除非其虚假性本身比其试图证明的事实更为不可思议,否则不应被视为确凿无疑。这个观点可以通过一个简单的例子来理解。想象有人声称目睹了死人复活,我们倾向于比较两种可能性:是这个人被骗或被误导,还是死人真的复活。如果认为前者虚假的可能性比后者更小,我们才可能接受这个证词。实际上,休谟强调的是在缺乏足够证据时,我们应该保持怀疑和谨慎,而不是轻易接受看似神奇的事件。
例如,如果死人复活的可能性远低于一个人在撒谎或被欺骗的可能性,那么我们不应该轻易相信死人复活真的发生。同样,如果人体特异功能确实存在,物理定律失效的可能性远低于这个“大师”在施展骗术的可能性,那么我们应当倾向于认为特异功能是虚假的。因此,休谟公理强调的是在没有确凿证据时,我们应根据常识和可能性来判断,而不是轻易接受超自然的陈述。
18世纪英国哲学家大卫·休谟(David Hume,1711—1776)在《人类理解力研究》一书中,提出了理性思维的一条总原则,有时候被叫做“休谟公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