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4 0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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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9 15:20
在2006年11月6日的《新民晚报》上,记者姚丽萍报道了宋一欣律师的几个小故事。在这段时间里,宋一欣律师代表了2000个小股民维权,12家上市公司成为了被告。相比之下,全国上诉的股民总数不过10000个,成为被告的上市公司数量也不过20来家。宋一欣律师因此成为了替广大小股民维权的专家。
对于江西股民老张,他投资受损后决定与上市公司打官司。尽管他在自学了2年证券法后才向提起诉讼,但最终败诉了。老张不服,找到了宋一欣律师。经过宋律师的分析,老张意识到自己提出的赔偿计算方法不当,按照相关法律,赔偿有另外一套计算体系。在重新计算后,老张虽然能够拿到的赔偿比当初的诉求少了三分之一,但他依然心悦诚服地接受了。最终,老张赢得了官司。
在宋一欣代理的2000个股民中,第一位拿到执行款的是一个退休女工。在2002年,宋律师开始为她做代理人,半年后,退休女工胜诉并如期拿到了执行款。在诉讼过程中,退休女工学到了不少关于证券法的常识。因为是第一个拿到执行款的股民,退休女工成为了股民圈子里的新闻人物。经常有小股民来找她交流维权知识,无形之中,宋一欣成了众多小股民的义务“法律顾问”。
宋一欣一直呼吁建立投资者保护基金。他认为,当发生车祸时,行人被撞后,司机暂时没有能力赔偿,这时保险公司会先行支付赔偿,解燃眉之急。同样地,如果小股民在股市中遭受损失,而上市公司倒闭了,如果有一个投资者保护基金,先行为小股民提供“救济”,这对股市的稳定将会大有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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