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4 18:58
共4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4 07:13
宁波宁海一农民与一贵州女同居,生下了女儿,却一直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因为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已被他申请变更为“已婚”,结果当“妻子”离家出走后,他不能再婚,“离婚”也离不成。
面临尴尬的是农民王某。王某早在1997年与一贵州女同居,两人按当地风俗摆了婚宴,然后就以夫妻名义生活在一起,并生下了一个女儿,但是却一直没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后来为了给女儿上户口,王某将户口本婚姻状况变更为“已婚”。王某和“妻子”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后,双方隔阂渐深。2009年,“妻子” 离家出走,至今未归。如今,王某遇到了心仪的对象,想再婚。但他的户口本上注明“已婚”,民政部门就要求他先离婚。
前些日子他到宁海*深甽法庭起诉离婚。法官审核后发现,民政部门数据库里的信息显示王某为“未婚”,也就是说王某根本没有办理过结婚登记手续。所以,法官告诉他无法提出离婚诉请。王某想,能不能将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改回“未婚”。派出所说,因为他“妻子”的户口并没有迁至宁海,现在也下落不明,他现在无权独自申请更改婚姻状况一栏。
在户口本的婚姻状况与婚姻登记结果相矛盾的情况下,王某就陷入了再婚与离婚两难的境地。法官告诉他,目前只能申请婚姻无效,可以通过两种途径实现:一是找到“妻子”,两个人一起到当地民政局提出申请;二是他去“妻子”户口所在地的*,可单独提出申请。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4 07:13
本人带身份证到户籍派出所办理改正未婚信息即可。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4 07:14
户口薄上的内容,如果你的信息有变化,你一直没有去辖区派出所更新的话,那永远也不会变,不用纠结这个。你再婚,应以你的实际情况在社区(村委会)开证明就行。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4 07:14
你去办结婚证的时候就知道了呀。你户口簿上可能之前有些出现问题。然后去查了么有记录是可以领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