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5小时前
共4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1小时前
我跟你一样!
想起这件事,自己非常惭愧,自己QQ被盗,还害了亲人的辛苦血汗钱被骗!我写这篇日志是想告诉大家不要随便点击网址,即使是认识的人也不要点击!否则会让网络黑客骗子有机可乘!同时在给亲人朋友汇款时,一定要电话或当面确认清楚!
那是2011年4月24日,我正在上培训课,突然有朋友阿秀打电话给我:“小芳,你的QQ是不是被盗了,让我汇钱啊!”我一听,晕了,怎么会这样?我马上回答“肯定是被盗了,不要相信,我没有这样说!”“那你赶快跟其他人说啊!”我一看现在是中午12点38分,是不是昨天上网。。。?不管那么多了,赶快通知有电话的朋友,一一发了短信说了这件事。
过了好久,才反过神来,想想怎么QQ会被盗呢:昨晚,有个很久没有联系的特地经销商店员,给我发了一个QQ空间网址,让我帮她进空间顶贴!我看下是认识的,没想那么多进去了,可是进去就要重新登录,我就懒得搞。然后那个人有发过来:“市场部芳芳,帮下忙吗?你帮我投票,我就能竞选成功了”我还是没理,但是对方发了好几次:芳芳,帮下我有什么不好呢?后来我就登陆进去了,结果什么都没有看到啊,就问对方怎么回事,对方说你那网速慢,要一会就可以显示,这么麻烦我就不想弄了,就关了。
没想到QQ竟然被盗了,回家后就开始申诉!但是我又试试QQ能否登陆,可以登录,但是不到半秒就下了,显示的登录地点是武汉!真是气死我了!我就一边申诉,一边登录,还在上面写“QQ中毒”!可是一会又被改了。申诉要好几个QQ朋友辅助,要等段时间,我就一直登QQ。。。
一会电话响了:老姐,钱已经打过来了,你。。。!
刚反过来神又快要崩溃了!我简直不知道要说什么好:“什么,打钱!!!你怎么打之前不问我啊!我QQ被盗,你被骗了。。。”“你打了多少钱啊”我问
“1500”!妹回
我: 不想发生的事终于还是发生了!“我不说发短信给你了,你没收到吗?”
妹: “没有啊,我回南平了,但是原来的号也用”
我赶紧让妹去南平派出所报警,看看还有没有机会挽回!看看是否可以冻结对方的账户,能否查出对方是什么人?能否抓捕?我静下来后,看看短信记录,没想到我自己忘了发给我妹妹了,我怎么这么粗心!我怎么这样!妹妹辛辛苦苦打工赚钱就这样被骗了!我心里有千万个对不起!千万个反思!我怎么就这么傻!没有安全网络意识!我怎么就没告诉妹妹呢!
可恶的网络黑客罪犯,我真是痛恨极了!可恶。。。可恶!!!!!!!
一会又给妹打电话,问她报案情况怎么样?结果是派出所的人说,现在钱已经拿不回来了,只能先立个案,找腾讯!我心里已经知道是这样的结果,可是我想尽量减轻损失,能否冻结对方账户?能否根据我们提供的证据,抓捕那个坏蛋!不要让更多的惨剧发生!1500的案子对于来说,根本不算什么,他们根本就不上心!我只能找腾讯了,看看能否拽住那个网络骗子!找了半天,腾讯电话!连个客服都没有!只是语音!有个鬼用!
后来大哥开车送我去东莞本地的派出所报案,没想到他们推来推去:你是老还说这个要在损失的当地派出所报案,我们不能越权!我简直无语了!难道案子小真的就没人理了吗?案子小,没人关注!但是哪天有人被骗走1000万,或者是出人命了,媒体曝光了!才动大批人马以示重视!为什么就不能把病毒扼杀在萌芽状态呢!
我知道这个案子会不了了之的!我现在想唯一告诉大家的是一个犯罪分子信息:湖北武汉!韦克展:62222022502013941466工商银行的账户!希望大家看到这个信息,不要上当受骗!或者可以把这个坏蛋抓出来!
我堂妹只是个普通的幼师,勤劳善良,每个月的辛苦血汗只有1300元,每个月还要给弟弟寄生活费,除了生活费!就没留下几个子!现在。。。。可恶的网络罪犯,你一定会有恶报的!
热心网友 时间:1小时前
我跟你有共同的遭遇啊,前天上网买东西,不知道是店家泄露的我的个人信息,还是什么,过了半小时,一个自称是淘宝客服的人,说我买的东西未付款成功,需要进行退款,天啊,没想到我竟然相信了,网银里1543.5钱一下子都没了
热心网友 时间:1小时前
需要有相关的证据材料证明案件事实才行。
参考内容:法律界网站法务通VV
热心网友 时间:1小时前
网络诈骗案件不好破案,现有信息包括嫌疑人的姓名及帐号都有可能是假的。有价值的信息太少会造成警方的调查、取证、抓捕等各方面的困难。
一般网络诈骗案件侦查困难的原因取决于网络诈骗案件的特征,其包括以下特征:
(一)跨地域性:这是互联网跨地域性的特点决定的。犯罪嫌疑人只要拥有一台联网的电脑,就可以通过因特网到网络上任何一个站点实施诈骗活动。由于这种界、跨地区的作案隐蔽性强、不易侦破,涉及面广,危害大。
(二)隐蔽性:网络诈骗一般不受时间和地点,可以通过网络大幅度跨地域远程实现,其罪源可来自全球的任何一个终端,随机性很强。 犯罪嫌疑人在接受网络中的文字或图像信息的过程是不需要任何登记,完全匿名,因而机关对其实施的犯罪行为也就很难倒查。
(三)反侦查性:目前网络诈骗呈公司化,专业化。他们使用虚假身份信息开设银行账、手机卡、固定电话、租用网络空间,建立诈骗网站。这给机关的查证带来很大难度。
(四)非接触性:网络诈骗案件犯罪主客体多采取“背靠背”的接触方式,即双方为非直接接触,多通过网络、QQ或打电话等方式联系,诈骗实施人与受害者并不进行直接的接触,通常以银行汇款的方式实施诈骗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