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区分离婚判决书和调解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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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判决书与调解书是人民给离婚当事人下达的两种法律文书,均具有法律效力。
首先,离婚判决书是人民在双方当事人调解未达成协议后,经过法庭判决产生的法律文件。该判决书具有强制性,当事人双方未必完全赞同,且判决送达后必须签收。如果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可以在签收后向更高一级提出上诉。离婚判决书从送达后15日生效,若为二审,则从送达之日起生效。
其次,离婚调解书是在审判人员的主持下,经过当事人双方同意而达成的协议。该调解书具有自愿性,一旦双方签字确认,立即生效,无需等待签收。若当事人在送达时拒绝签收,则视为调解不成,应重新进行判决。
综上所述,离婚判决书与调解书的区别主要在于强制性与自愿性、生效时间以及签收要求。理解这些区别,有助于正确区分这两种法律文书,避免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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